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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千百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小微企业免征的增值税,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更新时间:2021-06-17 10:46:55

案例

我公司2019年度季度销售额没有超过30万元,享受了小微企业的增值税减免,那么,所免征的增值税,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第一条第(一)、(三)项规定:

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财政性资金,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所称国家投资,是指国家以投资者身份投入企业、并按有关规定相应增加企业实收资本(股本)的直接投资。

政策解析

通过对以上政策的解析,也就是说,小微企业免征的增值税需要并入收入总额,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