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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更新时间:2021-06-17 10:47:29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发布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7号
【发文日期】2019-05-27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取消税务证明事项的有关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对有关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和《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2.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2019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