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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千百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军民融合发展奖励政策兑现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1-06-17 10:50:55

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打造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的若干意见》(区党委〔2017〕15号)和《关于促进科技企业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杭高新〔2017〕65号)文件精神,为鼓励军民融合发展,经研究,决定于上半年开展完成相关政策兑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军工资质奖励

1、兑现条件:注册地在我区的企业,2017年1月1日后新获得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保密资格证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

2、兑现额度:对获得一级、二级、三级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保密资格证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奖励;对获得一类、二类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认证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的奖励。同一资质不累计奖励,按获得资质的级别进行兑现,同时,为鼓励企业申报更高的军工资质,待资质升级后可按高级别的资质再兑现差额奖励。

3、申报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军工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原件提交审查,复印件留存。

二、军民融合示范项目奖励

1、兑现条件:注册地在我区的企业,2017年1月1日后新获得的国家级、省级军民融合示范项目称号。

2、兑现额度:对获得国家、省级军民融合示范项目称号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同一称号不累计奖励,按获得称号的级别进行兑现,同时,为鼓励企业申报更高的示范称号,待称号升级后可按高级别的称号再兑现差额奖励。

3、申报材料:企业营业执照、获批文件。原件提交审查,复印件留存。

以上申报材料请于5月25日前提交至区发改局1426办公室。

未尽事宜,由区发改局负责解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