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
您的电话号码仅用于注册登录,我们采用SSL加密技术,确保您的信息安全,请放心提交。
会员注册
您的电话号码仅用于注册登录,我们采用SSL加密技术,确保您的信息安全,请放心提交。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有关事项的公告》,宣布取消出口企业管理类别年度评定次数限制。税务部门温馨提醒,今起,出口企业的分类管理年度评定将不再受限,存有异议的纳税人均可提交书面申请进行变更。此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出口退(免)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规定自今年5月1日起,出口企业因纳税信用级别、海关企业信用管理类别、外汇管理的分类管理等级等发生变化,或对分类管理类别评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书面向负责评定出口企业管理类别的税务机关提出重新评定管理类别。税务机关将从收到企业复评资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