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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和商务部联合发布通知,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内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在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的情况下试行消费税、增值税免税政策。税务部门提示,跨境电子商务出口企业需关注新政,符合条件的可享受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