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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千百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企业注册重要消息通知
更新时间:2022-05-26 16:35:43

先来看 《通知》 中的主要内容:

《通知》指出,实施企业登记身份信息管理(以下简称身份信息管理),是落实国家实名登记制度部署,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SAIC将统筹推进身份信息管理,制定下发《关于实施企业登记身份信息管理的通知》,逐步实现身份信息一经登记验证即应用于全国联网,同时建设应用全国统一的身份信息管理系统。

《通知》要求:各地要统筹推进企业登记标准化工作,规范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经营范围登记、营业执照管理、登记材料和文件格式、登记窗口建设和登记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制度和机制建设,严格执行形式审查制度和审核一体化登记制度,保障企业自主选择办事方式的权利,做好新版文件和规范的更换工作。

接下来,我们来了解一下2018年深化工商登记注册便利化改革的重点任务,概括起来有三项工作:

1.全面实施证照分离改革。

2.全面深化和完善各项部署的改革任务。

3.建设全国统一规范的企业登记管理系统。

附 件

工商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统一规范企业登记注册管理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规范企业登记管理,是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工商部门)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商事制度的重要举措。是实现简政放权、加强监管、改善服务和依法行政有机统一的有力抓手,也是工商部门规范登记职能、进一步优化升级和拓展登记便利化改革成果的迫切需要。为推动整体工作的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全国统一的企业登记身份信息管理

实施企业登记身份信息管理(以下简称身份信息管理)是落实国家部署实名登记制度、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

(一)协调推进身份信息管理。国家工商总局将制定下发《关于实施企业登记身份信息管理的通知》,明确实施身份信息管理的具体安排和工作要求,逐步实现身份信息一经登记验证即全国联网应用。各地工商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工商总局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本地身份信息管理工作。

(二)统一身份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和应用。国家工商总局将建立全国统一身份信息管理系统,各地工商部门要做好本地业务系统与全国统一身份信息管理系统的衔接。自2018年12月31日起,身份信息管理对象在办理登记业务时,应当通过身份信息管理系统完成身份核验。提交虚假材料、冒用他人身份等手段骗取工商登记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推进企业登记注册规范化建设

(一)规范名称登记管理。各地登记机关要严格落实《SAIC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与建设方案》的要求,尽快完成相关接口建设,及时下载和动态维护相关数据,确保基础数据的有效应用

(3)规范营业执照管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统一的电子营业执照发放、管理和应用标准,各地工商部门结合实际做好电子营业执照发放工作,推动电子营业执照在电子商务和电子政务中的广泛应用。营业执照的法定签发单位是当地工商部门或结合工商职能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营业执照的发证单位和盖章单位应当一致,不得在营业执照上加盖非发证单位的印章。地方工商部门不得擅自变更营业执照的格式和记载事项。实行同城的,应当出具加盖企业住所地登记机关印章的营业执照。

(4)规范注册材料和文件的格式。SAIC将进一步精简文件表格,减少提交材料数量,结合多证合一等改革措施,统一发布新版企业登记申请文件规范和提交材料规范。各地工商部门要严格按照SAIC的标准,不得随意增加、修改或减少申请人所需的申请文件和资料。地方工商部门因多证合一改革信息共享需要增加文件规范相关事项并提交材料规范的,省级工商部门应报国家工商总局批准,通过申请文件规范附表等形式进行扩展。

(五)规范登记窗口建设。各地工商部门要切实加强

窗口的规范化建设,副省级以上登记机关应抓紧制定出台适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的企业登记窗口建设标准及方案,并报工商总局备案。各地工商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对落实窗口建设标准及方案的情况进行验收和责任考核。

(六)规范登记系统建设。在对相关法律、法规等进行梳理分析和详细解读的基础上,工商总局将根据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总体要求,制定统一企业登记注册系统建设方案,强化相关业务和数据标准的规范统一和技术方案的贯彻执行,分步推进全国统一的企业登记注册信息化系统建设工作。

三、加强制度和机制建设

(一)严格执行形式审查制度。各地工商部门应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7号)的规定,充分尊重市场主体民事权利,明确政府对市场主体和市场活动监督管理的行政职责,区分民事争议与行政争议的界限,对工商登记环节中的申请材料实行形式审查,提交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予办理工商登记。各地工商部门要加大宣讲力度、做好沟通工作,获得社会理解,争取司法尊重,引导被侵权人对侵权人提起民事诉讼,因形式审查登记导致的败诉,登记机关应尊重和严格执行司法判决或裁决,不追究无过错登记人员责任。

(二)实施审核合一登记制度。各地工商部门要落实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的要求,实施企业登记审核合一。企业登记全程均由同一登记人员负责受理、审查、核准等各环节业务,实行审核合一、一人通办制度。

(三)保障企业办事途径的自主选择权利。各地工商部门不得将预约办理或网上办理作为受理登记业务的唯一模式,要确保为申请人提供全程电子化和现场两种以上业务办理渠道,方便申请人自主选择,并根据业务量动态调整两种模式的服务资源。提供预约服务的,预约时限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

四、加强领导、强化监督,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一)认真做好传达落实工作。各地工商部门要做好本通知的学习、传达、贯彻工作,要把统一规范企业登记注册管理工作的各项任务作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重点,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工作方案。要根据通知要求,提前谋划准备,合理安排本地信息化系统建设等相关工作,避免出现不必要的浪费。

(二)强化监督考核。各地工商部门要健全和完善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的责任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监督考核力度,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省级工商部门要适时针对通知中有关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建立情况通报机制,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工商部门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通过各种途径加大通知中有关改革举措的宣传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和办事指导,引导服务对象更好地理解改革,更多地参与和分享改革成果。

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关工作参照本通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