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

您的电话号码仅用于注册登录,我们采用SSL加密技术,确保您的信息安全,请放心提交。

会员注册

您的电话号码仅用于注册登录,我们采用SSL加密技术,确保您的信息安全,请放心提交。

深圳市千百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注册小微企业优惠政策
更新时间:2022-07-20 17:58:51

时刻关注企业的优惠政策,知道政府部门鼓励和支持的方向,对企业来说是不可或缺的,对企业的长远发展是有帮助的。比如针对小微企业的各种税收优惠政策,抓住时机,可以帮助企业节省税额,从而达到节税的效果。那么,注册的小微企业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呢?接下来,钱百顺将为您详细介绍:

  注册小微企业可享受的优惠政策

1.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无论年应纳税所得额是否低于100万元,均可享受减按50%的比例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政策。

二是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和年度汇算清缴时,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的相关内容,可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三、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统一实行按季预缴企业所得税;

4.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按规定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5.企业预缴时享受减半征税政策,年度汇算清缴时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要求的,应当照章补税。

不及物动词根据本公告规定,小型微利企业享受2018年第一季度预缴的企业所得税,不享受减半征税政策,在下一季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抵扣。

  往年小微企业优惠政策

一、2015年8月19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底,将依法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微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以下(含20万元)扩大至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

二是将月销售额2万元至3万元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优惠政策实施期限由今年年底延长至2017年底。

三。根据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1号),现将小型微型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1.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下同)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按上述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其中,纳税期限为一个季度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其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按上述文件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兼营营业税应税项目的,应当分别计算增值税应税项目销售额和营业税应税项目营业额。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缴纳9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的(9万元按季缴纳),免征营业税。

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每季度缴纳9万元)的,当期因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缴纳的税款,可在全部收回专用发票或按规定开具红色专用发票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税。

四。小微企业是经济学家郎咸平教授提出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统称。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通知,决定对中小企业免征2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