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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千百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我国个体工商户实行“两证合一”
更新时间:2022-09-22 16:19:16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的意见》。

12月1日起,全国正式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将原来的个体工商户依次申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加载了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具有原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功能,税务部门不再核发税务登记证。

据悉,《意见》不为12月1日前注册的个体工商户设置过渡期。各地可鼓励个体工商户主动换发新的营业执照。对未换发新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其原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继续有效。

更多信息请关注微信号:Qianbaishu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