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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千百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论香港信托的政策优势
更新时间:2022-09-27 16:08:32

香港信托

多年来,香港政府一直推动四大支柱产业——贸易物流、金融服务、商业及专业服务和旅游业,这四大支柱产业是香港经济发展的动力。香港历史悠久的信托业百花齐放,可以支撑各种金融服务子行业。从成为英国殖民地初期,香港一直采用全球信托业从业者和企业所理解的普通法信托概念。在这个坚实的基础上,信托业在香港逐渐成型,为企业、富人及其家庭、慈善机构提供产品和解决方案。除了提供专业的技术信托服务,香港还成为信托管理中心,并扩展到法律、税务、会计和专业服务等信托相关业务。根据香港信托人协会的分类,香港信托业主要分为企业信托、养老金计划、私人信托和慈善信托。

香港成为信托中心的条件

作为全球主要金融中心之一,香港拥有经验丰富、市场领先的专业机构,为投资者提供广泛的金融和法律支持及服务。在香港设立的信托基金也可受益于相对简单的税制、低税率和税收优惠协议。

香港是中国唯一采用普通法的地方,普通法是海外投资者熟悉的法律框架。香港作为离岸人民币中心和信托管理中心,提供了稳定完善的法律制度和政治环境,可以保护投资者的资产,从而继续攻占中国这个新的增长市场。

按照国际标准,香港是一个富裕的城市,当地居民受教育程度高,喜欢投资。这些条件促进了当地对零售投资、退休规划和财富规划服务的需求,所有这些都涉及信托服务。

由于中国超高资产客户数量的增加以及为外国投资者提供离岸人民币基金和产品,中国实际上对香港的信托业产生了重大影响。

过去几十年,香港培养了大量专业人才,能够从事各种日益复杂的信托相关业务。此外,本港大部分劳动人口通晓两三种语言,这有助满足mainland China和亚洲的商业需求。

香港完善的基础设施可以支持各种商业活动,包括高效的交通网络、屡获殊荣的机场和先进的电信网络,使企业可以与世界各地保持联系。

香港信托业的主要产品

信托是根据信托契约构建的一种集合投资形式,允许众多投资者将其资产集合在一起,委托给独立管理人进行专业管理。在香港,最常见的单位信托形式是相互信托契约。基金经理购买一篮子股票(或其他资产),然后将这些资产投入基金。投资者可以获得一定数量的基金单位,成为受益人(即基金的单位持有人)。信托结构的优势在于允许专业基金管理人对相关资产进行充分投资,这些资产由受托人代表单位持有人在信托中持有,以获取基金中的相关权益。

ETF是基于传统的单位信托。最大的区别是,该基金的份额可以在香港证券交易所交易。香港政府于1999年设立了首批ETF。其目的是在不扰乱市场的情况下,让上市公司的大量股份回归市场。与其他零售产品相比,ETF的一个卖点是它为投资者提供了间接投资多个市场的机会。例如,中国的a股ETF提供了一个在中国投资的机会,否则对投资者来说是不可能的。

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

REIT是一个集合投资计划,旨在通过投资产生收益的房地产组合,为投资者提供报告。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结构类似于单位信托。与其他零售基金一样,房地产投资信托为投资者提供了投资高端商业地产的机会。人民币计价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近日推出:首只市值最大的人民币计价REIT-汇贤产业信托在香港上市

香港信托法的概念源于普通法。虽然得到了全球企业界的广泛认可,但也被认为跟不上时代发展的步伐,缺乏灵活性。《受托人条例》是香港信托法的法源。《受托人条例》早在1934年就实施了,目的是补充和修改普通法关于受托人的规定。内容大致基于《英国1925年受托人法》(英国1925年信托法案)。由于《受托人条例》自实施以来一直没有大幅度的审核和修改,信托法多以判例法为基础,被香港信托业内部分人士认为跟不上时代发展的步伐。所以在2013年,差不多过了80年,提出修改《受托人条例》。《受托人条例》的修订,将使香港成为一个条件优越的托管地,使香港凭借国际金融中心的优势,在国际上保持竞争力。此次修订使香港信托法更接近现代化,以响应英国、新加坡等主要普通法司法管辖区近期的信托法改革,提升香港作为国际资产管理中心的地位。

目前,香港没有专门监管信托业的监管机构。一些负责监管整个银行和金融服务业的监管机构往往同时监管市场上提供和管理的产品和服务组合。一般来说,信托公司和提供信托服务的公司或个人不需要向监管部门申请批准或许可。虽然在香港提供的部分服务只能由在香港注册的信托公司提供,但只有部分受托人和产品受到不同的监管机制。

构规管(例如强积金受托人便是由积金局规管)(见图7)。并且只有已注册的信托公司可以:申请遗产承办或信托管理;获法院委任为受托人;申请作为强积金计划的核准受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