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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千百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哪些行为使商标转让无效
更新时间:2021-02-05 11:15:10
如果一个公司想拥有自己的商标,它需要申请商标注册。而一些不太了解商标注册过程的公司或个人在直接申请注册时存在风险。如何避免这种风险?事实上,商标转让也可以进行。商标转让中的商标也都是注册商标,其风险相对较小。但也有一些行为会导致无效商标转让。哪些是商标转让无效的?
1、商标注册证,指其有效期满在六个月宽展期内未提出续展申请,或该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且已注销的商标。
2、转让擅自改变了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和组合的。国家商标局要对注册商标审定备案的,使用人不得擅自进行变更。擅自进行变更的其不得转让,且法律不会保护。
3、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自行改变注册人名义、地址,以及其他事项而未办理变更手续的。注册人的名称、地址具有唯一性和确定性的特征,是确定注册商标专有权所有者的重要依据。擅自去变更的在法律上不受保护。
4、对可能产生误认、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注册商标申请。经过长期使用的商标,可能已为相关公众所熟知,消费者可能将使用同一注册商标的商品联系起来。在注册商标转让时容易混淆和误认。为了保护其利益规定:对可能产生误认、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注册商标申请,商标局书面通知其不予核准。
5、商标注册人对其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的,没有一并转让的。类似商品或近似商标应一并转让,其容易给消费者造成混淆与误解,商标专有权保护的意义。
以上就是为你带来的商标转让无效行为,有任何关于商标注册、商标转让的问题随时可以咨询成都商标注册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