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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千百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 未注销 法人」关于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更新时间:2021-03-05 08:59:30

1.广东省和深圳市按照内地和澳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对在大湾区管理的境外(含港澳台,下同)智力人才和紧缺人才给予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对国外智力人才和大湾区紧缺人才的认定和补贴管理工作是必要的,按照广东省和深圳市的有关明确规定执行。

三、本通知适用于大湾区珠江三角洲的九个城市,包括广东省、深圳市、深圳市、广州市、中山市、中山市、珠海市、潮州市和佛山市。

四、本通知自2023年1月19日至12月31日实施。《司法部、商务部关于外商投资广西前海开发区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2014年第23号)、《司法部、商务部关于外商投资深圳横琴落马洲现代零售合作伙伴区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2014年第25号)自2019年1月1日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