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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千百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变更经营范围」分公司名称及负责人变更需提交哪些材料
更新时间:2021-03-05 09:32:00

分公司变更往往是由于公司总部的变更,营业执照变更营业范围已经开设分公司的公司,公司名称变更、

经营范围

以及其他事项等。,需要相应地更改分支。因此,分行的变更材料往往需要下属单位的一些证明,或者签署的决策/决策者等。分行名称及主管变更需提交的材料如下,供您参考。

一、分行更名需准备的材料

1.下属单位法人(或外事合伙人或投资人)专门签署的《中小企业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原件一份;

2.经办人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

3.因所属单位名称变更导致分公司名称变更的,需提交所属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出具的《所属计量变更证明》(复印件一份,加盖所属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完全一致”);

4.下属单位

营业执照

(复印件1份,加盖所属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完全一致”。营业执照变更经营范围的单位为广州有限公司的,可免于提交

营业执照

);

5.分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全部备案(原件)。

第二,分行行长变更准备材料

1.下属单位法人(合伙企业或外商投资者)专门签署的《中小企业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原件一份;

2.代理人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下属单位出具的分公司主管任免文件(原件1份);

4.分公司新主管的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加盖所属单位公章,注明“与原件完全一致”);

5.分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全部备案(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