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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千百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销公司及费用」公司减资 以前的债务要这样处理
更新时间:2021-03-05 11:13:50

公司减资是指公司因资本过剩或亏损而被注销时,根据经营管理业务的具体情况,非法减少注册资本。为了实施资本确定标准,确保交易安全,保护股东和债权人的个人利益,立法应严格控制资本减少。

为了实施资本确定标准,确保交易安全,保护股东和债权人的个人利益,立法应严格控制资本减少。根据不变资本原则,公司资本不应减少。考虑到中国一些具体的国家立法允许减资,必须满足一定的前提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公司应当在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三十日内在报刊上发布新闻稿。可见,公司减资时,应对已知或假想的债权人履行通知义务,不能再作任何通知的,只能通过发布新闻稿代替通知义务。公司减少资本时,未能履行非法通知已知或假想债权人的义务,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其在减少资本的步骤中未能通知是无过错的。当公司减资后不能偿还减资前的债务时,公司股东应对债权人承担债务的补充赔偿法律责任。

理论上,减资不能随意取消,也不能悄悄进行。减资后,企业的债务现在已经不存在了。一个明确的企业需要和企业的债权人协商,需要尽快支付。千万不要以为减资了债务就消失了。

公司资本缩减率

难度更大,需要在报纸上刊登。因此,边肖并不提议减少企业的资本,因为在减资期间在报纸上刊登不会对企业的形象产生负面影响。而且即使公司减资了,流动负债也没有消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