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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互联网法院审结涉外案件2320件标的额2.4亿元
更新时间:2020-12-01 15:41:59
来源:知识产权报

“经过两到三年的实践,互联网法院已成为国际社会了解、认识我国互联网法治建设的重要窗口。”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23日说。

2017年8月以来,中国先后在杭州、北京、广州设立互联网法院。截至2020年8月31日,互联网法院共受理涉外案件2487件,审结2320件,标的额2.4亿元人民币,涉及跨国知识产权保护、跨境电子商务、国际域名争端处理等多种类型。

“审理了一批在国际互联网领域具有首案示范效应的案件,有效提升了我国在依法治网方面的话语权和影响力。”李少平说。

其中,杭州互联网法院成功审理“小猪佩奇著作权跨国纠纷案”,引发国内外广泛关注。北京互联网法院探索完善涉外案件协议管辖审查标准,防止个别电商平台通过管辖协议排除和限制中国消费者合法权利。广州互联网法院合理扩张解释“实际联系原则”,将相关国际域名权属纠纷纳入管辖,提升中国在国际域名争议解决领域的话语权。

近日,国务院印发的《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区域方案》指出,支持杭州互联网法院发挥在数字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中的服务和保障作用,健全完善诉讼、仲裁、调解有机衔接的国际商事多元纠纷化解机制。“这为我院下一步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与平台。”杭州互联网法院院长杜前说。

“2019年,我院上线首个跨港澳在线纠纷多元化解平台,汇聚大湾区59个调解机构、1131位调解员,成功调处纠纷23775件,并依法确认香港籍调解员化解跨境纠纷的效力。”广州互联网法院院长张春和表示,下一步他们将探索建立互联网司法应用推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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