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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千百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恶意商标申请
更新时间:2020-12-01 16:17:52
2012年12月17日,卡洛斯·莫雷拉(Carlos Moreira)提出了针对第25类商品的欧盟单词商标 NEYMAR(进一步称Neymar 商标)的注册申请。Neymar Da Silva SantosJúnior提出了基于恶意申请而宣布无效的申请。Neymar 商标被取消,申请人提起上诉。
申请人声称BoA在提交Neymar商标注册申请时发现自己是出于恶意行事是错误的。他认为,美国银行(BoA)错误地评估了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时知道内马尔是足球界的后起之秀,享誉国际,而他提交商标的唯一目的就是利用内马尔的声誉谋取利益。申请人否认有意通过寻求Neymar商标注册而从足球运动员的名声中非法受益。
EUIPO认为该案收集的证据表明,内马尔以他的名字内马尔而享誉国际,并且在有争议的商标申请日他已经在欧洲广为人知,特别是因为他为巴西国家足球队的表演。要强调的是,在提交有争议的商标的同一天,申请人还提交了另一个足球运动员的名字-IKER CASILLAS-作为商标。
GC注意到BoA依靠包括新闻和互联网文章在内的一系列证据的客观因素来确定Neymar是一位非常有才华的足球运动员,他在相关日期已经在足球界享有全球声誉。申请人在同一天提交了另一个足球运动员名称作为商标的事实表明,他对足球和足球运动员都了解。以上内容证实了申请人申请Neymar商标的意图。案件的证据和情况证明了有争议商标背后的商业逻辑的真实目的申请是为了让Neymar声誉“搭便车”,并利用使意图不诚实的声誉。考虑到上述情况,GC同意BoA发现申请人在申请Neymar商标注册申请时存在恶意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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