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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千百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商标联想的涵义
更新时间:2020-12-01 17:38:19
联想理论是在混淆理论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在对驰名商标保护问题上,不仅存在因混淆造成对商标的侵权,而且实际也存在大量对商标的商誉的侵害。联想理论的主要作用就在于保护驰名商标或著名商标的商誉权。
联想是指由一种事物的经验想起另一种事物的经验,或由想起的一种事物的经验,又想起另一种事物的经验。在商标法中所说的联想,不是一种泛泛的经验,也不是指在对照观察两个商标时产生的似乎相近的印象,而是指隔离观察时,看到在后商标会立刻联想到一个知名的在先商标,并能感觉到在刻意跟随在先商标,从而与在先商标存在一种衍生关系。这种联想一定是在先商标有较强的印象的情况才会发生的。普通的弱商标或只具有相对显著性的商标不太可能产生这种联想。
就商标法而言,联想有两种:一种是商品或服务相同或近似。商标不够近似,消费者虽然可能不会误购误认,但很可能使消费者产生联想,如“西门子”是电器商品的强商标,但“东门子”也使用在电器商品上,很可能使消费者浮想联翩。二是商标相同或近似,但商品或服务不类似,消费者不一定会产生混淆,但仍然可能产生联想,如“柯达”(胶卷)商标被使用在根本就不相同的电梯商品之上,消费者一定会产生似曾相识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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