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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民检察院4月7日依法对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犯罪嫌疑人朱某批准逮捕。
报道称,经依法查明:去年3、4月间,清远市清城区某针织制衣厂(以下简称制衣厂)法人代表朱某与福建省厦门市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公司)郑某约定,厦门公司提供虚假授权委托书和鳄鱼商标标识,由制衣厂为厦门公司生产一批鳄鱼牌女装T恤衫。去年12月起,犯罪嫌疑人朱某开始组织生产。根据有关线索,今年3月3日,省公安厅、省质监局组织市公安局、市质监局对该制衣厂进行联合执法检查,这起假冒注册商标犯罪案件遂浮出水面。至此,该厂已生产包装假冒鳄鱼牌女装T恤衫478箱51192件,按未销售价计算约为90多万元。同日,犯罪嫌疑人朱某被刑事拘留。案发后,清远市检察院侦监科根据院领导的指示,由部门负责人带队提前主动介入公安机关对该案的侦查,积极引导侦查取证,在公安机关呈捕的当天即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将犯罪嫌疑人朱某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