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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五粮液”商标专用权获罚3万元
更新时间:2020-12-31 16:09:46

   侵犯“五粮液”商标专用权获罚3万元

  日前,湖南省益阳市工商局高新区分局立案查处了一起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案,当场查扣假冒“五粮液”白酒17瓶、假冒“贵州茅台”白酒6瓶,货值约3万元。

  据悉,益阳市工商局高新区分局经检大队接群众举报,称其饮用了某海鲜酒店购买的“五粮液”后,身体出现不适,疑似假酒,请求工商部门查处。接到举报后,分局执法人员立刻赶往被投诉酒店,现场检查发现该店内酒柜上摆放有“五粮液”“贵州茅台”等品牌白酒对外销售。执法人员对该批白酒一一拍照后,委托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及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打假办进行鉴定,打假办工作人员依据照片细节初步判定为假酒。执法人员随即对该店仓库进行执法检查并现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依法扣押涉嫌假冒“五粮液”17瓶、“贵州茅台”6瓶。

  3月15日,经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打假办工作人员现场鉴定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扣押的23瓶白酒均为假酒。

  目前,分局已依法对该店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的行为申请立案,相关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