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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宁德市政府出台意见,从建立完善品牌培育梯队、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强商标权保护等方面,推进商标品牌战略。根据意见,凡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的工业类企业,将获得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宁德市确定了电机电器、船舶修造等传统工业,新兴临海重化产业、新材料、新能源与茶叶、食用菌等农业产业和白水洋、鲤鱼溪、太姥山等特色旅游景区为培育重点,建立商标品牌培育梯队,力争到“十二五”末,实现一县一“驰名”、一县一“地标”,打造一批有较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品牌。
后意见提出,对被认定中国驰名商标的工业类企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其中市本级财政奖励50万元,所在县(市、区)财政奖励50万元;对被认定中国驰名商标的农业类企业(协会)一次性奖励60万元;对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注册人,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被认定福建省著名商标、宁德市知名商标的企业,由所在县(市、区)财政一次性分别奖励5万元、2万元。
为扶持企业创品牌,宁德市将设立扶持商标品牌发展专项资金。市财政每年预算内安排2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商标品牌的培育、推荐、宣传、认定、保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