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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下半年起,邓某伙同其妻程某以“周黑鸭”商标在网上售卖自制卤品,二人非法经营数额近27万元。明知二人售假的裴某后来也加入售假,销售金额达13.8万余元。
江岸区法院认为,邓某、程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均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裴某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法院判处被告人邓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5万元;被告人程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0万元;被告人裴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3万元。
该案系全国首例侵犯“周黑鸭”注册商标(驰名商标)获罪的刑事案件,对武汉非公有制企业的发展、壮大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作为全国首批知识产权“三合一”基层示范法院,江岸区法院知识产权庭成立10年来,通过将涉及知识产权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打包办理的模式,审结制假售假,侵犯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类案件共计3553件。记者从该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年的数据发现,市场主体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需求与日俱增,2008年知识产权案件总收案仅23件,但到2017年达880件,案件数量年均增长78%。
江岸区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胡敏表示,随着经济的发展,知识产权保护需求量越来越大,涉专业技术案件、新型疑难案件也越来越多。目前,该庭正在通过联动调解机制化解民事案件,引入技术人才专家库查明专业技术事实,主动走进企业输送知识产权法律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