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
您的电话号码仅用于注册登录,我们采用SSL加密技术,确保您的信息安全,请放心提交。
会员注册
您的电话号码仅用于注册登录,我们采用SSL加密技术,确保您的信息安全,请放心提交。
知名商标“如家”酒店商标疑被商标近似侵权
日前,“如家”公司状告江苏丹阳市的“味如家”餐厅,在商标上突出使用“如家”字样,构成商标侵权,因为自己拥有在第43类餐馆住宿类别中关于“如家”的商标专用权。要求对方改名,并且赔偿经济损失14万元。近日,丹阳法院宣判,驳回了原告诉讼请求。
据悉,法院认为,“味如家”与“如家”不构成近似商标,进而不构成商标侵权。无论从文字外形、图案,还是字义来看,都与“如家”商标均存在明显区别。“味”与“如”、“家”组合起来的意思是提供较常便饭的意思,没有突出使用“如家”商标。
据了解,法院这次可以说是维护了中小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知产超市查询到,这家“味如家”餐厅居然没有向商标局申请相关商标注册,可见餐厅规模小到可怜。可以考虑注册相关商标,避免被人告了还找不到证据保护自己。
不过,“味如家”餐厅不能简单通过商标交易获得商标,必须自己申请。因为仅有一家山西康丽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功注册“味如家”商标,可惜最后被无效宣告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