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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丘集体图形商标诞生 系国家商标局核准首件
更新时间:2021-01-08 19:41:03

据悉山东省章丘市名优农产品协会申请注册的第31类图形集体商标近日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该图形商标由绿色圆圈与内部红绿两色抽象图案组成,核定使用的商品涵盖谷类、新鲜蔬菜等多个类别,成为章丘市第一件集体商标。
章丘市工商局商广科科长张福胜说:“集体商标的注册和使用有着更加严格的规定。首先,申请主体要具备单一性,也就是说只能是某一社会组织才能申请注册集体商标;其次,准入要求严格,申请者不提交使用管理制度就没有申请资格;再其次,集体商标只能在该社会组织内部使用,注册后不能转让;最后,只有在集体商标失效2年后,才能申请注册与之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通过统一使用集体商标,组织内的所有成员尤其是中小企业能够实现高效联合,从而节约成本,实现集约化、规模化经营。”章丘市名优农产品协会负责人介绍,“同时,通过使用集体商标,章丘市的各类名优农产品将更容易提高社会知名度,进而创建品牌,形成宝贵的无形资产。”该负责人还表示,成员企业使用集体商标的一个前提是其产品质量和服务能达到行业协会制定的标准,这能够起到约束成员企业生产销售行为的作用。
对于集体商标在今后使用中可能面临的侵权问题,该负责人认为,章丘市名优农产品协会虽然没有行政执法权,但可以倡导行业自律,提高成员企业对行业的认同感,从而形成一种软约束力。
“作为执法权的拥有者,章丘市工商局也将立足法定职能,完善与协会的携手联动机制,增加信息共享渠道,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净化市场环境。”张福胜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