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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商标诉争案件“FibroTouch”商标正当权益维护
据悉,2017年8月7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上海回波诉海斯凯尔“FibroTouch”商标无效宣告行政纠纷案做出终审判决,维持“FibroTouch”商标权,撤销此前做出的一审判决,并驳回上海回波的诉讼请求。至此,上海回波的无理诉讼请求再一次被法院驳回,海斯凯尔继核心专利权获终审判决支持后,商标维权也取得了胜利。
据了解,上海回波公司2015年7月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针对海斯凯尔公司注册商标“FibroTouch”的无效宣告请求。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终审判决中认定海斯凯尔注册商标“FibroTouch”未构成与回波公司商标近似,同时考虑到“FibroTouch”商标已经实际使用并具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相关公众不会引起混淆,该商标应维持有效。
另外,判决中还认定海斯凯尔注册“FibroTouch”商标具有正当性和合理性,回波公司提出的该商标注册申请具有恶意并侵犯其商誉等权利的主张不能成立。
商标作为一项无形资产,在企业经营和可持续发展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随着品牌知名度的提高,商标具有的价值及其增值功能不可估量。海斯凯尔自主研发的“FibroTouch”系列无创肝纤维化检测设备用户数已然占据中国肝纤维化无创检测设备市场的领导者地位,并已经出口数十个国家。
海斯凯尔总经理邵金华博士表示,此次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支持海斯凯尔的商标权利,不仅是对其商标正当权益的维护,也是对海斯凯尔“FibroTouch”市场知名度和商标价值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