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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千百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诉争商标侵权案:快手商标近似遭起诉最新消息
更新时间:2021-01-08 19:50:17

据悉,原告达佳公司和快手公司诉称,达佳公司系“快影”文字商标和图形商标的权利人,是摄影类app“快影”的开发者和运营者,后将“快影”文字商标及图形商标授权给快手公司使用。自2017年起,达佳公司和快手公司上线运营摄影类app“快影”,为推广运营“快影”,二公司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财力。

  而后经达佳公司和快手公司调查发现,在百度公司运营的“百度手机助手平台”及宇龙公司运营的“酷派应用市场”中推广了一款由深圳麻帮公司开发并运营的摄影类app“快手快影”,从图标上看,深圳麻帮公司的app与达佳公司和快手公司的app同为摄影类软件,二者图标完全一致。

  据了解,原告达佳公司和快手公司认为,深圳麻帮公司的图标与其注册商标完全一致,达佳公司和快手公司摄影类app名称为“快影”,深圳麻帮公司的摄影类app名称为“快手快影”,完全包含了达佳公司和快手公司的企业字号“快手”及app名称“快影”。该行为系故意引起相关公众混淆,使相关公众认为“快手快影”app系达佳公司和快手公司运营的。

  所以原告认为,深圳麻帮公司的这一行为系侵害达佳公司和快手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亦是恶劣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深圳麻帮公司的主观恶意十分明显,严重损害了达佳公司和快手公司的合法权益,给达佳公司和快手公司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百度公司和宇龙公司分别在其运营的手机应用平台中推出了“快手快影”app,故也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后续会继续关注诉争商标侵权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