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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千百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口味王”侵权中国驰名商标,槟榔上瘾吗?
更新时间:2021-01-08 19:50:28

据悉,“口味王”商标是湖南口味王集团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2011年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不久前,阜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湖南口味王集团有限公司打假人员举报,称有一农村超市销售的“口味王®”槟榔是假冒本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要求查处。同时,举报人提供了真品“口味王®”槟榔作为样品进行比较说明。

  经调查发现,店中销售的标识为 “湖南口味王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口味王®”槟榔37袋。经投诉人现场查看,这些产品涉嫌商标侵权,执法人员依法予以当场扣押。随后,湖南口味王集团有限公司出具了正式的《鉴定证明》,认定上述“口味王”槟榔不是本公司产品,是假冒产品。

  据了解,当事人在进货过程中未能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查验供货商营业执照、索要进货凭证、商标注册证义务,主观上持放任态度,有过失责任,造成销售假冒的“口味王”的事实,违反了《商标法》的有关规定,构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违法行为。据此,阜南县市场监管局对其立案进行了查处,后给予了没收侵权槟榔35袋,并处相应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