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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千百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稻可稻非常稻"诉争商标是非多预防商标侵权
更新时间:2021-01-08 19:51:34

 据悉,稻香村始创于苏州观前街,持续经营至今已经二百多年,传承到现在的苏稻。历史上的北稻始建于十九世纪九十年代,由苏州稻香村的伙计来京建立。随着稻香村的影响力逐渐增强,苏稻和北稻对这一商标的争夺力度也不断加重。

  就在2018年10月12日,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法院一审判定北稻侵害了苏稻的商标专用权。而仅仅一个月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苏稻与北稻侵害商标权纠纷与不正当竞争案做出一审判决,认定苏稻侵犯了北稻的商标专用权。南北稻香村长达数年围绕商标的争夺战对两家企业的经营而言都是极大的打击,也给行业内企业间的合作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据了解,商标保护的本质包括保护商标的专用权,这种保护除了用于区别商品来源,更在于维护商标的信誉。商标信誉,从本质来讲体现为消费者对某种品牌的认可。除此之外,商标保护还包括对未注册商标的保护。在看似简单的“商标之战”的背后,其实暗藏着苏稻和北稻对稻香村这一商标长久以来良好商誉的争夺。

  相关的法律规定的很清楚,应该遵循申请在先的原则,一旦商标经过了申请注册,注册通过,注册核准的流程,无论是通过购买方式,还是其他法定形式,商标和指定商品一旦注册成功就受到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