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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诉争商标“供港”相关商标已被裁定无效的深圳市晨光乳业有限公司,据资料显示,晨光乳业于2014年12月26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交申请注册第29类及第32类“供港”商标,并于2016年3月28日获得注册,注册号分别为:16022170、16022171。
据了解在2017年4月24日,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宣告晨光乳业公司第29类、第32类“供港”商标无效,晨光乳业公司于2018年4月28日收到商评委做出的无效宣告裁定书。
随后,晨光乳业不服商评委做出的无效宣告裁定书,并于2018年5月22日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于2018年6月11日受理该案【案号:(2018)京73行初字第5858/5859号】,该案已于2018年12月4日开庭审理完毕,目前还未收到法院的一审判决书。
据消息报道称,从2017年11月起,因温氏乳业的包装使用“供港鲜牛奶制造”标志,其“供港”二字与晨光乳业“供港”商标相同,晨光乳业将温氏集团告上法庭,要求温氏集团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相关损失3305万元,温氏乳业方面则向原国家工商总局商评委发起申诉,要求认定晨光“供港”商标为无效。
不过据了解,晨光乳业和温氏乳业之间的商标之争,在省乳业协会等的介入下,已经有了缓和的实际举措。将温氏集团告上法庭的晨光乳业已经在近期撤诉。希望此次诉争商标侵权问题哦能够圆满解决。商标保护遵守商标法是我们应该做到的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