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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围绕着“泥人张”的品牌商标权利争议从未断过,其中尤以“泥人张”家族传承人与第四代传人带出的学生之间的商标抢注矛盾最为突出。
“那些打着 泥人张 旗号的大头娃娃顶多算是泥人。”说这话的是今年36岁的张宇,是“泥人张”第六代家族传人。他从父辈手里接过了接力棒,同国有的天津泥人张彩塑工作室打官司长达20余年。
1958年天津市政府成立了由张明山后代等共同参加的国有天津泥人张彩塑工作室。其间培养了张氏新一代及非张氏“泥人张”彩塑艺术传人。但随着上世纪80年代张家后人从工作室退休,工作室独自将“泥人张”申请注册商标,并与家族传人在市场上竞争,这成为了矛盾的根源。
根据天津高院1998年二审判决,张明山后代中从事彩塑创作的人员和天津泥人张彩塑工作室,共同有权在其创作的艺术品上使用“泥人张”名称,工作室已注册的“泥人张”商标应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撤销。在被裁定使用权归双方共有后,双方同台竞争互不相让,工作室本应申请撤销的“泥人张”商标至今未执行。
近些年,天津泥人张彩塑工作室一直是“泥人张”官方对外交流和展示的主体。该工作室主任傅长圣承认“泥人张”商标目前仍归工作室所有,每年仍向工商部门续费。“张家后人曾提出过共有,但是我们没有同意。”而法院此后也未追究商标注销一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