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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北大”让人引以为傲的标签竟爆出侵权,大树下面面好乘凉,所以很容易被别人觊觎,其实在很早之前,清华商标早就已经归属于清华大学,在1997年的时候进华大学就已经申请注册了,第125974号清华商标并且在1998年的11月21号获准注册,并且经过注册之后商标仍在法律有效保护期内,这个商标使用在第41类服务上具体服务项目包括学校,函授课程,培训教育信息等等有限期至2018年10月21日至2028年10月20日。
也就在2015年4月的时候清华大学竟然发现在深圳有一家公司,竟然以清华作为商标进行宣传并且还以清华琴行的名义进行宣传推广,在最后清华大学以商标侵权以及不正当竞争为理由将这两个公司起诉至中级人民法院,并且请求法院判令两个公司立即停止对于清华商标的侵权以及不正当的行为。
整个案件可以说是持续了三年多左右的时间并且在最后这两个企业已变更企业名称,同时登刊声明,消除其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并赔偿侵华大学经济损失30万。其实作为这样的一个,国内的顶尖学府对于法律的意识可以说是极为的强烈,对于自己商标作为品牌的基础也是十分的敏感。并且清华大学在商标保护方面有着非常强的敏锐度,所以说一定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仅是通过这件事情我们可以更加的清晰的了解我们国家法制的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