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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千百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商标版权流程」厦门市著名商标纪梵希续收到商标局三年未使用的公函原因
更新时间:2021-04-26 16:17:56

我是一家厦门的中小企业。中小企业的商标是纪梵希,被厦门市公安部门认定为厦门市著名商标,被福州市工商总局认定为福州市著名商标,被厦门市中央政府认定为福州市百年版权工艺。

2013年11月,我们收到你局来信,该商标三年未使用。2013年12月,我公司通过微控制器将相关证据发回你局。但现在我们收到了上海何澄专利公司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独家通知,要求在2个月内提及相关使用证据。

我公司作为国内中小企业,合法经营,并获得相关荣誉奖励。但作为一个中小企业,你局在商标事宜上多次发出同类型要求,很是不解。贵局是否应驳回已回复并正在使用的此类商标的相关“商业撤回”申请!!!为了减少贵国和我国的开支

注册商标在最近三年内被撤销的,任何人都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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