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企业老板都容易把营业执照吊销和营业执照注销理解为是同一个意思,其实不然,这两者之间的区别还是非常大。一般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之后应选择转注销。换句话说,吊销和注销不仅在概念上不同,其所产生的后果也是不一样的。今天龙达财税小编就来简单为您介绍。
公司营业执照>吊销和注销的区别
(一)公司注销营业执照与吊销营业执照的含义不同
公司注销营业执照:是指公司完全消失,法人资格合法终止,所有员工遣散,所有银行的钱收回,所有债权债务结束。
公司吊销营业执照:是指工商局强行终止公司经营权利的行为。在吊销后注销前,公司依然存在,不过不得开展经营业务,只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起诉、应诉。直到注销为止。
从以上的描述可以看出,注销是合法行为,也是一家公司停止经营的最终唯一结果。但吊销只是一个过程,公司即使被吊销了营业执照,虽然不能经营,做还是存在的,还要承担相应的债权债务。
(二)公司注销营业执照与吊销营业执照在处理流程上的区别
公司注销:需要走一个相对复杂的过程。成立清算组——出清算报告——支付税款、工资——理清债权债务关系——税务注销——工商注销——银行注销
吊销执照:如果按时进行年检则会被工商局吊销执照。如果每月不去定期报税,一定会被税务局上“黑名单”,将来在想注销时要交2000-10000元罚款后才可以做税务注销,然后才能继续工商注销等行为。
(三)公司注销与吊销营业执照法律责任上区别
公司注销:这是合法的程序,法律要求公司关门就要注销。因此没有任何法律不良后果。
吊销执照:
1、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第四项规定,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有该情形就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公司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其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3、被吊销公司的出资人或有限公司的股东应依法履行组织清算的义务,拒不清算的,要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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