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中国《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以下为发起人。由于所有股份公司均须是负担有限责任的有限公司(但并非所有有限公司都是股份公司),所以一般合称“股份有限公司”。今天龙达财税小编为大家介绍,东莞股份有限公司的
营业执照>申请材料包含哪些。
东莞股份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申请材料: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纪录(募集设立的提交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
4.全体发起人签署或者出席股东大会或创立大会的董事签字的公司章程;
5.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发起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发起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发起人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发起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其他发起人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6.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涉及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7.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8.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公司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9.住所使用证明;
10.《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1.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12.许可项目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13.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
14.《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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