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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千百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合理避税」两部门印发海关专用缴款书扩展分类标准
更新时间:2021-03-16 16:15:56

各省、市、自治州、省辖市、计划单列市教育厅(局)、新疆军区公安局、海关总署广西分署、青岛、天津特派员办事处、直属海关、高等院校:

为支持海关总署《海关专用缴款书》印刷改革,提高企业会计信息化水平,财政部、海关总署继续按照《XBRL代码》(MB/T 25500-2010)制定行业标准、《中小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2015版)和《海关总署财政部、商务部国家档案局》。海关总署2018年第100号新闻稿(以下简称“新闻稿”)已制定《中小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以下简称“海关延伸分类标准”),现印发给你们,方便有关机构单位和软件厂商按照“新闻稿”要求选择电子版“海关专用缴款书”作为原始核算

并完成无纸化会计数据归档。

海关扩展分类标准以电子文件包的形式发布,其中包括两个设施描述文件,即要素表和应用手册(见附件)。请登录财政部(http.mof.gov.cn)网站,从财会部分电视频道下载。海关延伸分类标准执行中如有困难,请尽快向财政部反馈。

本标准自发布之月起施行。

关联人:财政部会计司附近的韩建树

电话:010-68552089

地址:海淀区东城区小西门陕西三巷3号北京合理避税100820号

电子邮件:hanjianshu@mof.gov.cn

联系人:海关总署统计司刘

电话:010-65194143

邮寄地址:海淀区西城区利古门广场6号100730

电子邮件:liushouji@customs.gov.cn

附加:

1.中小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海关专用缴款书北京合理避税扩展分类标准(略)

财政部海关总署

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