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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千百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如何避税」房地产开发企业预收款范围及开票申报如何规定?
更新时间:2021-03-16 16:23:12

预付款包括分期获得的关于如何避税的预付款(首付+房贷+尾款)和全额获得的预付款。定金属于预付款;诚意金、认缴金、定金不属于预付款。

房地产开发中小企业在收到预付款时,应按营业额的3%预缴增值税,并填写《增值税预缴税金表》。

根据财务条例

增值税转型改革全面实施

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只有中小企业在建筑物和提供租赁公共服务时,纳税义务发生的周为收到预付款之日,收到预付款之日不是房地产中小企业出售房地产纳税义务发生的周,在此之前如何避税”

增值税组织法法规

明确规定销售房地产收到预付款纳税义务发生的周为收到预付款之日。可以看出,出售房产的增值税义务相对于增值税义务发生在一周内,政策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司法部和商务部之所以明确规定这一点,是因为房地产开发中小企业采用预购制,大部分进项税在收到预付款时尚未获得。如果明确规定他们在收到预付款时按11%的金额计提销项税,就不会出现投入与产出不匹配的“错配”问题,一方面导致中小企业在房地产开发中缴纳了大量的税款,另一方面又有大量的留成税无法抵扣。为了解决这个问题,

增值税转型改革全面实施

“出售房产的纳税义务将从发生的那一周转回,收到预付款的当天仍为出售房产纳税义务发生的那一周。同时,为了保证税收的均衡存储,明确规定了预收款3%的税收优惠政策。

比如,2016年8月房产公司收到1000万元预付款时,不会发放

增值税

文件,不需要在

增值税

在纳税申报表第一行“按适用税种应纳税所得额”中,增值税应按营业额的3%预缴,并填写《增值税预缴税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