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

您的电话号码仅用于注册登录,我们采用SSL加密技术,确保您的信息安全,请放心提交。

会员注册

您的电话号码仅用于注册登录,我们采用SSL加密技术,确保您的信息安全,请放心提交。

深圳市千百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避税企业」举例说明开具出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发票的方法
更新时间:2021-03-16 16:27:42

比如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最近几天部分使用的固定资产内部转卖给其他单位,应该属于适用简单必要课税的情况。请问你会如何帮助公司出具内部文件用于二手固定资产的转卖?

[回答]如下:

根据国家研究所的说法

金融事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管理难点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第一条明确规定,纳税人出售其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普通纳税人出售其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必须遵循司法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

金融事务

省实施局

增值税

《关于改革若干难点的通知》(国税发〔2008〕170号)和国税发〔2009〕9号文件明确规定,根据简单需要,适用4%的税率征收

增值税

政策,普通发票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应开具。

作为一般纳税人,中小企业单位出售自有旧固定资产,按照上述明确规定按4%的税率征收增值税的,应当开具普通发票;根据《商务部关于变更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税函〔2008〕1075号),您应首先在第五栏填写您使用的不含税固定资产的营业额(“简易征收所需的应税运费营业额”),在第二十一栏填写计算出的避税企业(“简易征收所需的应税金额”)。

避税企业

2016.11.16

(编辑:魏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