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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划税务」国税总局发布涉税信息查询管理办法
更新时间:2021-03-16 16:30:30

为了促进税收便利化,方便纳税人查询涉税信息,国家税务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条例》及其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法》、《信息化税收和地租征收管理试点方案》的相关明确规定和要求,制定了《涉税信息查询管理的必要性》(以下简称“必要性”)。

一、历史背景和目标

《信息化税收与地租征收管理试点方案》明确提出了“推进涉税信息公开,方便纳税人查询纳税信息”的明确管理目标和要求。根据税务信息技术管理在全省的推广现状,为纳税人提供多渠道涉税信息查询公共服务基本是前提条件。

二.应用

“必要”适用于全社会对非法披露的涉税信息的查询和纳税人对自身涉税信息的查询。国家税务总局明确规定了中央政府信息公开、涉税讨论、向负有社会管理和公共事业责任的相关机构提供信息的相关制度。

三、主要细节

(1)已经明确全社会可以通过公共渠道查询公共涉税信息,纳税人可以通过身份认证和身份识别后的自助渠道查询自己的涉税信息。

(2)明确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申请书面查询和他人代为申请书面查询时需要提交的资料。计划税

(3)明确纳税人可以要求税务机关出具书面查询结果和书面结果的公文样式。

(4)明确纳税人应立即与税务机关沟通,检查处理查询结果的存在,以及申请核销时需要提交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