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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千百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如何合理避税个人所得税」问:发电厂自用电如何计税
更新时间:2021-03-16 16:30:46

[谜题]

发电厂生产的电力有一部分是自用的。自用的部分要按税率征税吗?计算个人所得税时,用电量如何计算?自用,我指的是电厂本身的电子设备和主楼照明所用的电。

[解决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率组织法》(司法部、国家研究院)的法律法规

局法令。2008年第50期)明确规定:

“第四条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应当视为销售商品:

(一)将货物交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托运;

(二)代销。

(三)有两个以上政府机构并实行统一审核纳税,将货物从一个政府机构转移到其他政府机构销售,以及如何合理规避个人所得税,但相关政府机构位于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生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

应税工程项目;

(五)将自产、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

(六)向其他单位或者集体工商户提供自产、委托或者外购商品融资的;

(七)委托生产、加工或购买的商品重新分配给大股东或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外购的货物免费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根据《关于中小企业合理避税处置个人所得税资产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明确规定:

"1.中小企业在下列情况下处置的资产,除向境外转移资产外,在不改变资产产权方式和实质的情况下,可视为对外处置资产,不视为销售收入,相关资产的计税基础继续计算。

(a)资产用于制造、制造和加工另一种产品;

(二)改变资产的形状、结构或者可靠性;

(3)改变资产用途(如自建住宅区转为自用或经营);

(4)在政府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之间转移资产;

(五)上述两种或两种以上情形的混合物;

(六)不改变资产所有权的其他用途。"

符合明确规定的,电力企业运营办公用电不在上述销售范围内,不需要作为销售处理,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