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

您的电话号码仅用于注册登录,我们采用SSL加密技术,确保您的信息安全,请放心提交。

会员注册

您的电话号码仅用于注册登录,我们采用SSL加密技术,确保您的信息安全,请放心提交。

深圳市千百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什么是合理避税」问:民营企业粮食购销业务是否免征增值税
更新时间:2021-03-22 17:02:37

[谜题]

我公司是新成立的公司国家,属于合理避税企业,准备从事粮食购销业务。听说大米收购企业可以享受增值税免税优惠。请问我们公司可以免征增值税吗?

[解决方案]

根据司法部的说法,国家研究所

《粮食局关于粮食企业增值税征管难点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198号)第一条明确规定,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必须按照优惠价格原则销售粮食,承担粮食收储专项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的粮食免征增值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免征增值税,县(市)州

局报同级财政、粮食部门审核确定。

第二条明确规定,由其他粮食企业经营管理的粮食,除下列项目外,免征关税

外,不准征收

1.军粮是指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凭军婚证和粮食供应证按军价供应的粮食。

2.灾区救灾粮食,是指经天津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按照灾区救灾粮食(证)的适时销售价格供应给灾区需要救灾的粮食。

3.水库移民食品是指经天津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凭水库移民结婚证(证)按时按销售价格供应给水库移民的食品。

因此,国有企业应对其他食品购销征收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