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

您的电话号码仅用于注册登录,我们采用SSL加密技术,确保您的信息安全,请放心提交。

会员注册

您的电话号码仅用于注册登录,我们采用SSL加密技术,确保您的信息安全,请放心提交。

深圳市千百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报税」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
更新时间:2021-03-22 17:15:04

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审批,是指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应纳税所得额时,无论其是否属于本单位工作人员,也无论其支付的应纳税所得额是否符合国际支付标准,扣缴义务人均应在次月九日内提交《扣缴个人所得税调查报告表》及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扣缴税款为外汇的,按照交通银行6月底公布的港币标准货币折算成港币。扣缴个人所得税小组成员限额审批的应纳税所得额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动报酬所得;稿费收入;使用权收入;贷款、股息和储蓄所得;个人财产租赁收入;个人财产转让所得;纳税申报的意外收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应纳税所得额。

用人单位为员工年度再利用奖承担部分个人所得税,属于员工的额外收入。用人单位承担的这部分税款应纳入职工年度再利用奖,折算成应纳税所得额后,按规定方法征收个人所得税。

应税所得人同时享有折让或免税,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福利待遇免税时,扣缴义务人可以根据应税所得选择最低折让或免税审批。

自2016年1月1日起,全省中小经济开发区中小企业向有未分配利润、亏损准备金和资产准备金的大股东转让新股时,如果大股东一次性缴纳个人所得税确有困难,可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制定分期缴纳计划,在当年内分期缴纳(含5个阳历),并将相关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自2016年1月1日起,全省经济开发区的中小企业对其科研成果进行了转化,并对中小企业相关人员进行了股份奖励。一人一次纳税有困难的,可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制定分期纳税计划,在当年内分期缴纳(含5个阳历),并将相关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香港联交所管理人员如确实难以缴纳公司股票期货行权,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可在不超过6个月的期限内,于公司股票期货行权月份内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政策基础]

《中华民国税收条例》(中华民国总统令第49号)第四条第二款、第三款、第二十五条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法》(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条例〉的通知》(国税发〔1995〕65号)全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5〕205号)全文

司法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人公司股票期货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难点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35号)

《司法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司股票增值权收入和限制性公司股票收入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困难的通知》(国税发〔2009〕5号)全文

《司法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香港证券交易所管理人员股票期货收入个人所得税纳税困难的通知》(财税[2009]40号)第二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困难的通知》(国税发〔2009〕121号)全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激励相关个人所得税难点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6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促进堵漏增收的总体规划》(国税发〔2009〕85号)第二条第(二)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用人单位承担部分员工年度再利用奖个人所得税计算困难的新闻稿》(国税发〔2011〕28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第三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投资者收购中小企业股份后将原有亏损积累转为新股的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新闻稿》(国税发〔2013〕23号)第一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新闻稿》(国税发〔2013〕21号)为全额纳税申报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中小企业养老足球运动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3] 1号纳税申报表)全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制造业管理和减免税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新闻稿》(国税发〔2015〕28号)全文

《司法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试行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56号)全文

《司法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进海淀国家研究院自主创新试验区税制改革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62号)全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福利待遇管理必备工作的新闻稿》全文(国税发〔2015〕60号)

司法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香港证券交易所股息储蓄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

《司法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试验区税制改革政策延伸至全省的通知》(财税[2015]116号)第三条、第四条

《司法部、国家税务总局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实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体系改革的通知》(财税〔2015〕126号)第三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征收和股份奖励及新股转让管理问题的新闻稿》(国税发〔2015〕80号)第三条、第四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商业健康保险政策实行个人所得税政策制度改革的新闻稿》(国税发〔2015〕93号)全文

【并发操作前提】

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办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审批

【受理机构】【兼职,兼职周,联系电话】

居民负责人的办税服务办公室,具体地址可在当地税务机关官网查询,或拨打12366支付公共服务费用。

[同期运行期]

(一)纳税期限

纳税应当在保单规定的期限内同时进行。

(二)税务机关兼营的期限

提交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方式,填写原始内容,事后结清。

[提交的信息]

1、扣缴个人所得税调查报告表,必须上报

2、个人所得税数据表(表一),提交的前提

3、接受或转让股份及认购公司的股票状况调查报告,前提是提交

4、公司的股权激励通知,提交的前提

5.《中华民国纳税函》第二联(含代扣代收),前提是

6.《中华民国纳税函》(由金融机构提供)的第一份复印件应在此前提下提交

7.必须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扣缴个人所得税调查报告表》

8.《中华民国纳税函》第二联(含代扣代收),前提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