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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驳回商标注册的十大因素,如何规避?
商标注册被拒?边肖想说的是,商标被驳回时,除了申诉,他还可以要求商标驳回复审。今天钱百顺财税想介绍一下深圳商标注册被拒的十大因素以及如何规避。提供参考。
驳回商标注册的十大因素:
1.商标具有欺骗性,只是让人对产品的质量、特点或产地产生误解。
2.商标与外国名称、国旗、国徽和军旗相同或相似。
3.图形商标是相似的,如红十字和红新月的标志。
4.商标和驰名商标的用词类似于“欧洲”和“欧洲”。
5.与以前注册的商标相似或容易导致群体混淆的商标。
6.该商标与县级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对外公布的地名、名称相同或者近似。
7.商标和特定的词一样,比如将军和元帅。
8.商标类别与引用商标相似。
9.商标有民族蔑视。
10.自行注册、专业知识有限、资料准备不足、无商标查询等。(千百顺财税建议找专业商标代理)。
如何避免商标被拒?
申请人收到商标驳回通知书后,对驳回理由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驳回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商标驳回复审。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独立于商标局,对商标局的决议、裁定进行复审(复议),裁决当事人之间的争议,以监督和配合商标局的商标授权工作。
请求商标反驳
回复为审查要求准备的信息:
1.商标驳回/部分驳回通知书原件及商标局邮寄的信封;
2.驳回复审请求,并说明复审理由;
3、必要时,可附相关资料证明复审理由:
(1)所有相关材料、照片、合同复印件等。商标申请的;
(2)销售基础信息;
(3)广告材料是证明商标实施和应用的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