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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名商标”(Well-knownTrademark)这一法律概念,最早出现在1883年签订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我国于
由于驰名商标内所蕴含的巨大投入和可预期的经济利益,驰名商标长期是不法侵权者觊觎的对象,因此,对驰名商标侵权的认定与一般商标不同,
一、知识产权管理方针知识产权管理方针应包括以下几点: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与企业发展总方针相适应;为知识产权管理目标的制定提供总
企业在申请认定驰名商标时,应提交驰名商标认定申请报告,在报告中须提供其商标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据。同时应如实填写《驰名商标认定申请表
从法律规定来说,驰名商标并非受全类保护,只能说可以获得不同程度的跨类保护,也就是说,可以根据驰名商标的驰名程度,获得不同程度的跨
依法核准注册的商号是商号权的客体,因此,在讨论商号权之前首先讨论商号。由于多数国家都以商号的登记作为商号获得法律保护的必要条件,
驰名商标是一个法律概念和法律保护手段,它的产生需要经过严格的法律程序。在我国,驰名商标认定是指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依照《商标法
我国部分企业非常重视知识产权工作,长期致力于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能力,积极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努力提高知识产权管理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