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
您的电话号码仅用于注册登录,我们采用SSL加密技术,确保您的信息安全,请放心提交。
会员注册
您的电话号码仅用于注册登录,我们采用SSL加密技术,确保您的信息安全,请放心提交。
著作权客体,即著作权所保护的对象,一般是指作者创作并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我国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 works),亦称著作,是指文学、艺
著作权意义上的载体指的是各种能够承载作者创作作品内涵的、具有外在表现的实物,而著作权法所保护的客体严格意义上是智力成果,是一种具
我国建立知识产权制度短短几十年,取得了可喜成绩,但也暴露出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中存在的不少问题。 (一)立法滞后性依然存在
(一)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立法体系 借鉴美国、日本和欧盟立法经验,根据国际科技发展需要,以及我国经济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知识
著作权源于对作品独创性过程中所蕴含的智力活动进行保护而设定,从著作权诞生到现在,著作权客体的内涵与外延不断发展,将众多种类和表现
人类在自然进化过程中,源于情感表达和记录需要,通过对自然或他人的活动进行观察,以文字、音乐、图像等方式将情感和事件进行概括抽象、
(一)著作权内容概念 各国在设计著作权体制时,对著作权的内容有一个认识和发展过程。在《作者权法》颁布前,著作权的内容主要为财产
我国虽自宋朝即对著作权实施保护,但各封建朝代始终未能制定一个专门保护著作权的法律。反而随着造纸术和印刷术的西传,欧洲印刷业得以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