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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老诚一(北京)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及其股东是老诚一文字商标及羊骨图形商标的权利人,他们将两商标授权130家餐厅用以经营老诚一锅羊蝎子火锅。因发现北京张先生在其经营的餐厅招牌上使用羊骨图形及与老诚一近似的老城一锅字样,老诚一公司及其股东分别诉上法院,要求张先生立即停止侵权及赔偿损失。
据了解,日前北京市丰台区法院组织双方进行了证据交换。老诚一公司诉称,该公司是老诚一文字注册商标专用权人,其将该注册商标授权130家餐厅用以经营老诚一锅羊蝎子火锅,该商标具有极高的品牌效应,目前在北京及辽宁、天津、陕西等10余个省市具有较高知名度。
该公司去年发现张先生在其经营的餐厅招牌上,擅自使用其股东享有商标专用权的羊骨图标,且在招牌上使用与其老诚一商标近似的文字老城一锅,该招牌的色彩、文字图形组合等均与该公司授权经营的老诚一锅羊蝎子火锅店招牌近似,足以使消费者造成误认,其行为侵犯商标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就把该公司告上法院,要求张先生立即停止侵权,赔偿损失5.6万余元。与此同时,老诚一公司的两名股东作为羊骨图形注册商标的权利人,也以商标侵权为由将张先生诉上法院,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权及赔偿损失5.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