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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法规定:“中国驰名商标”不得用于商业宣传
据悉,2016年9月,宁海局接群众举报并在核查中发现,当事人宁波双童电器有限公司在其名称为“双童旗舰店”的网店产品网页上使用“中国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广告宣传。经查,当事人于2016年7月,在其网店上的一款名为“ST-196密封潜水电池充电手电筒”的产品页面使用“中国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广告宣传,而截至案发,当事人的商标并未被认定为“驰名商标”。
据了解,当事人的行为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四条第五款规定之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广告宣传的违法行为。为此,宁海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责令改正、罚款100000元的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