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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千百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合理避税有哪些方法」关于餐饮企业营改增后税负问题!
更新时间:2021-03-16 16:24:42

营改增后,对提供休闲公共服务的零星纳税人,适用税率由原营业税的5%改为增值税的3%,计税依据由含税改为不含税,税负减轻40%左右。比如某餐饮企业零星纳税人月销售额10.3万元,营改增前缴纳营业税:应纳税额= 10.3 * 5% = 5150元。营改增后缴纳增值税:应纳税额= 10.3/(1+3%)* 3% = 3000元,税负降低:(0.515-0.3)/0.515=41.7%。

对于以合理的休闲避税方式提供公共服务的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由原营业税的5%改为增值税的6%,税率提高一个比例。但由于计税依据由含税改为不含税,6%的增值税税率按照营业税有效范围反算,相当于营业税负担的5.66%。理论上,即使没有零售业一般纳税人的投入,税负也至少比营业税制度下高0.66%。改革后,餐饮企业的物资采购、电子设备采购、公共服务采购、资产购置和租赁、办公费用等。可以全部获得进项税额抵扣,美国农业生产者购买进口大米也可以使用固定行政机关出具的大米购买凭证,按照现行明确规定计算进项税额抵扣。综合来看,综合考虑以上环境因素,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提供休闲、合理避税的方法有哪些?

税务负担

会有不同的下降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