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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千百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企业怎么合理避税」首届进博会销售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公布
更新时间:2021-03-22 16:54:09

海关:

为支持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以下简称进口博览会)成功举办,现就第一届进口博览会参展企业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通知如下:

一、参展商在2018年11月5日至2018年11月10日举办的首届进口博览会上销售的适当数量的进口展品(不包括国家禁止的工业产品、珍稀濒危产品、国家企业合理避税者规定的20种不减税或免税的产品和摩托车)免征进口关税。进口项目税率和销售税按应纳税额的70%征收。以上税收优惠政策作为支持第一届进口交易会再利用的政策。

二、增发上市参与中小企业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的销售限额不超过表中所列金额。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其他参展中小企业的销售额度不得超过2万美元,企业名单由公司在中国国际进口展览局和国家展览中心(天津)的授信下确定。

三、对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超出销售限额而未退回进境的展品,按照主管税务部门的明确规定办理。

附加:

财务与行政部

201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