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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千百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财务报税」父母将不动产赠子女提供户口簿即可免税
更新时间:2021-03-22 16:54:34

中华民族对配偶、父母、父母捐赠或者个人无偿捐赠等资产征收增值税。

对免税优惠,但需提交两套证明材料,今后将进行整合合并,并进一步简化。这是商务部记者18日获悉的。

根据中华民族的法律法规,一个人向其配偶、父母、父母、祖父母、侄子女、孙子女、弟妹,或负有抚养或赡养必要责任的抚养人或赡养人无偿捐赠资产和耕地所有权的金融纳税申报表,暂免征收增值税,对有关两国不征税。

在具体实施中,由于两个增值税要求的免税证明材料存在差异,且可供纳税人选择的证明方式不多,纳税人兼营办理免税手续不方便。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新闻稿将免征增值税所需的两种证明材料进行了整合合并,区分了离婚分割个人财产、无偿赠与子女、无偿赠与非子女抚养或赡养欺诈、财务纳税申报、继承或接受遗赠四种情况,便于纳税人对比提供。

新闻稿进一步简化了免税所需的认证信息。比如父母免费给父母,户口本可以证明两国血缘关系,所以提供户口本就够了,不需要其他证明材料。

由于个人财产的转移,涉及民法通则、法律规定、继承权等几项立法,关系到原告的切身利益。合适的证明材料是划清征税和免税界限的关键。公证材料也包括在新闻稿中广义的证明材料中。

“但免税所需的公证材料只需证明两国的血缘关系、抚养(赡养)关系、继承权(接受遗赠)关系,个人财产本身必须经过公证。”国家税务总局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