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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盐城市提出,医药企业的“临床费用”应纳入经济开发区
R&D费用加扣除。该方案通过后,截至去年10月初,本市医药企业可享受新增所得税净利润加抵扣1.1亿元,少缴纳企业所得税近2000万元。
医学界有一句话:“江苏省是全省新药研发的重点,盐城是江苏省新药研发的重点”。据报道,10年来,盐城医药产业进入可持续发展快车道,总产值和利税年均增长30%以上。国家新药创制研究院批准承担了59个高新技术基础专项,居全省县级市之首,其中38个在研项目,21个已通过国家验收。
盐城制药企业选自江苏省恒瑞、康源、顺阳、赫尔制药公司,均为国家重点项目经济开发区企业、国家企业研究中心、访问学者科研机构的中央处理器。三年来,三大药企投入近50亿元研发,占销售额的8%以上。2013年,本市医药企业发生研发费用12.8亿元,比去年增长16.2%。其中,临床支出近2813.7万元,比去年增长9.3%。根据经济开发区2013年以上的企业所得税政策,医药公司的临床费用不允许纳入所得税抵扣范围,严重影响医药公司的研发质量。同时,在企业所得税的结算中,医药公司的临床费用与R&D费用之间难以界定新技术,这也是解决税务机关与企业之间矛盾的一个课题。
为此,为充分了解医药公司临床费用与R&D费用的关系,盐城市税务组建了医药行业研究人员团队,走访江苏省恒瑞、知青天等重点项目税源企业进行实地调研,反复核实新药临床试验费、R&D员工五险一金、R&D电子设备维护之间的关系,并将研究工作纳入湖北省财税成果鉴定。经认定,该局认为临床费用与企业享有的“研发费用净利润加抵扣”工程项目一样必要,并迅速书面上报商务部和司法部。对此,司法部在2013年9月发布的《关于扩大R&D费用的文件》中,单独增加了医药企业临床费用明细,决定从2013年1月1日起执行。湖北财税
此后,医药企业的临床费用已计入所得税,从R&D费用中扣除
为整个医药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税收和外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