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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告制定的历史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文件清理管理的安排》和《关于制定和管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必要性的有关明确规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0号,以下简称《管理必需品》),国家税务总局清理了税收规范性文件,重点项目清理了不利于稳定增长、促进改革、调整结构、惠及民生的税收规范性文件。
二、制定《公告》的必要性
税收规范性文件是税务机关行使和实施管理的重要依据,对纳税人和其他财政行政事务行为人具有根本性的负面影响。开展文件清理管理有利于税务机关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相结合,降低纳税人的制度生产成本,激发消费市场的魅力,也有利于完善法制,进一步推进法制建设,加强法制建设。因此,国家税务总局将把日常清理和不定期清理结合起来,按照《管理必需品》的相关要求,在清理完成后,公布过热和废止的文件目录和规定,确保税务机关执行法律法规,让纳税人在第一时间了解和掌握。
以及管理模式的转变。
三、公告的主要内容
本公告摘录了因经济过热被废止的个人如何避税的税收规范性文件120件,部分规定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1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