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

您的电话号码仅用于注册登录,我们采用SSL加密技术,确保您的信息安全,请放心提交。

会员注册

您的电话号码仅用于注册登录,我们采用SSL加密技术,确保您的信息安全,请放心提交。

深圳市千百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收入避税」纳税人权利和利益影响评估机制将建
更新时间:2021-03-22 17:14:08

商务部昨天修订颁布了《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将于2017年7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办法》确立了税务行政事务中相对人基本权利所得的避税收益和对个人利益的负面影响的风险评估功能。

据悉,《办法》共6章50条,对竞争规则制定、程序制定、备案审查、文件清理等各个方面进行了修订和完善,进一步保障了各级税务机关的权利、法规和税收执法依据的统一。

巴黎政治学院讲师许表示:“这是税务机关结合新立法的所得税避税理念,全面贯彻推进非法税收管理,保护税务管理相对人权益的要求,贯彻国际标准,以法律法规维护税收权益的有效探索。”。

《办法》明确规定,对于涉及基本知情权或者可能对纳税基本权利和责任产生根本性负面影响的税收规范性文件,除需要违法隐瞒的文件外,起草机构应当通过书面或者所得税避税网站征求意见,或者召开研讨会、论证会等多种形式听取香港公民的意见。在审查程序时,有必要对错误进行准备和纠正。具体而言,需要对违法行为是否损害税务行政事务相对人的权利和个人利益,或者违法行为是否增加其责任进行合法性审查,以进一步保护纳税权利。

“我们在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程序中增加了自发讨论和决定的相关细节。具体来说,就是要针对自发讨论决定的情况进行讨论,听取意见,在每个节目中加强监督。”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相关司长表示,此次修订遵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在消费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审查制度的要求》,通过制度安排,消除了税收规范性文件中阻碍统一消费市场建立和消费市场公平的明确规定,为从税收角度维护消费市场公平的自然环境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开放型经济建设,发展新政府,适应世贸组织竞争规则的新要求,在《办法》修订中增加了世贸组织竞争规则合规风险评估等相关细节。具体的规范性文件审查包括合法性审查和合规风险评估,贯穿于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的所有程序。

针对“政策执行存在差异”的问题,《办法》增加了制定行政机关按照“谁制定、谁解释”的原则进行解释的明确情况,避免了取消对规范性文件的理解和执行;针对“干部未能及时发布规范性文件”的问题,《办法》进一步明确税务规范性文件应以新闻稿形式发布,未以新闻稿形式发布的不得作为税务机关执法依据;针对“规范性文件实施周不够灵活”的问题,《办法》以颁布当月30日后实施的一般指引为依据,具体情况下可不受30日后实施的限制。